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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
咨询电话:0574-87185514
监督电话:0574-87186423 0574-87186453
投诉 电话:0574-87186452 0574-87186423
邮 编:315010
电子邮箱:maokp@nbec.gov.cn

市经济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工业经济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受委托研究起草工业经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及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负责机械冶金、纺织、医药、轻工、化工、电子、建材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乡镇企业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企业的审计、环保等工作;指导全市乡镇企业的改革和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指导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与乡镇企业块状经济发展。

   (五)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限额以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和法律顾问工作。

   (七)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组织开展工业产品销售的重要会展活动;组织本市工业对外贸易工作。

   (八)管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引进和设备招标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高新技术工业企业的认定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市级新产品试产计划、市级技术进步优秀企业及市级优秀新产品奖的审定;参与市科技三项经费的合理配置;开展与国外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九)负责全市节能资金的筹措、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管理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审核全市技术改造项目中的有关节能内容;参与管理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和指导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提出配备;调整领导班子的意见;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工业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开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委机关老干部和系统内的老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指导各县(市)、区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工业方面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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